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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模式 读书笔记

面向对象设计六大原则

单一职责原则(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, SRP): 应该有且仅有一个原因引起类的变更

里氏替换原则(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, LSP): 在使用基类的的地方可以任意使用其子类, 能保证子类完全替换基类

依赖倒置原则(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, DIP):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, 二者都该依赖其抽象,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, 细节应该依赖抽象

接口隔离原则(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, ISP): 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

迪米特法则(Law of Demeter, LoD): 一个类应该对其它类之间保持最少的了解

开放封闭原则(Open Close Principle, OCP): 对扩展开放, 对修改关闭

创建型模式

单例模式: 某个类只能有一个实例, 提供一个全局的访问点.

简单工厂: 一个工厂类根据传入的参量决定创建出那一种产品类的实例.

工厂方法: 定义一个创建对象的接口, 让子类决定实例化那个类.

抽象工厂: 创建相关或依赖对象的家族, 而无需明确指定具体类.

建造者模式: 封装一个复杂对象的构建过程, 并可以按步骤构造.

原型模式: 通过复制现有的实例来创建新的实例.

结构型模式

适配器模式: 将一个类的方法接口转换成客户希望的另外一个接口.

组合模式: 将对象组合成树形结构以表示“”部分-整体“”的层次结构.

装饰模式: 动态的给对象添加新的功能.

代理模式: 为其他对象提供一个代理以便控制这个对象的访问.

亨元(蝇量)模式: 通过共享技术来有效的支持大量细粒度的对象.

外观模式: 对外提供一个统一的方法, 来访问子系统中的一群接口.

桥接模式: 将抽象部分和它的实现部分分离, 使它们都可以独立的变化.

行为型模式

模板模式: 定义一个算法结构, 而将一些步骤延迟到子类实现.

解释器模式: 给定一个语言, 定义它的文法的一种表示, 并定义一个解释器.

策略模式: 定义一系列算法, 把他们封装起来, 并且使它们可以相互替换.

状态模式: 允许一个对象在其对象内部状态改变时改变它的行为.

观察者模式: 对象间的一对多的依赖关系.

备忘录模式: 在不破坏封装的前提下, 保持对象的内部状态.

中介者模式: 用一个中介对象来封装一系列的对象交互.

命令模式: 将命令请求封装为一个对象, 使得可以用不同的请求来进行参数化.

访问者模式: 在不改变数据结构的前提下, 增加作用于一组对象元素的新功能.

责任链模式: 将请求的发送者和接收者解耦, 使的多个对象都有处理这个请求的机会.

迭代器模式: 一种遍历访问聚合对象中各个元素的方法, 不暴露该对象的内部结构.